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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艺考:美术类12月24日音乐类明年1月7日
阅读: 173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6/11/26 14: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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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术类联考:12月24日

  音乐类联考:明年1月7日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周洁)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就2017年我省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作出安排。美术类专业联考时间为12月24日,2017年1月7日音乐类专业联考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专业联考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专业联考所有考试项目具体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校考时间从明年2月1日开始。

  招生简章规定,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分为校考和联考两种形式,我省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联考,均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12月16日至19日,联考考生须在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美术类专业联考考生须于12月21日至23日,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联考考生须于2017年1月3日至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下载《准考证》。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点的院校,其专业考试统一安排在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进行,按教育部规定,考试时间从2017年2月1日开始。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的专业,其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如果考生报考的院校(专业)在我省设点进行专业考试,则考生只有在我省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有效,对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成绩不予承认。

  来源:河北新闻网

来源: 网络 编辑: xuesh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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