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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招工作规定发布 第一次志愿填报推迟5天
阅读: 480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3/5/22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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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在比往年推迟近一周后,昨日,省教育厅正式发布《河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我省今年高招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高招志愿填报时间,志愿和录取批次略有改变。
考试时间、科目未变
今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750分。
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作为单独的一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 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
志愿填报时间推后
今年我省高招志愿仍为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志愿填报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往年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20日—28日。尽管志愿填报时间有所推迟,但是自我省实行“知分填志愿”后,考生第一次志愿填报的实际时间是在25日公布高考成绩后。因此,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的推迟不会对考生造成过多影响。
第二次志愿填报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第三次志愿填报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还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征集志愿除外),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
今年我省高招志愿合并了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两个批次,考生志愿缩减为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7个批次。
与之对应,录取中也将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合并为高职高专批。录取批次由原来的8个缩减为7个。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设在本科一批。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个别自主招生高校(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在提前批录取,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专项计划专科批、和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又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对生源不足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包括1—6个平行的高校志愿(艺术类征集志愿除外),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民族预科班
最高“降”80分
高招录取批次由原来的8个减为7个。
专项计划单独划定分数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办按照高校专项计划120%的比例投档,高校在提档线上依据考生投档总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可分段多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完不成的可降分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定向西藏的可在本校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补充投档。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根据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或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后公开征集志愿,其余各批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民族预科班招生随高校相应的批次录取。本科预科班、专科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线分别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40分。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后不再补充投档,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省招办在每批投档结束后,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不大的高校,在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对计划余额大的高校征集志愿时降分备档。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当次征集志愿的计划只按考生当次所报的征集志愿投档。
加分政策未变
今年是我省最后一次执行现行高招加分政策。按照已经公布的计划,我省现行的高招加分项目将在2014年高招中遭到“大清洗”。除2011年高招后出台的新政策外,原20分加分项目全部降为加10分或取消加分。
高招照顾加分政策中的其余部分与去年相比未改变,仍分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20分4种情况。享受加20分投档的考生包括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享受这些政策的考生必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
加20分投档而不限定为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考生包括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高层次留学 人才的中国籍子女;烈士子女。
享受加10分投档的考生包括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台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今年我省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仍享受加5分投档的政策。
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可以加分投档的考生只按加分较多的一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分。报考军队院校的飞行与指挥专业,经政审和招飞检测合格的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投其他类别不再享受加分。对各批(不含艺术、体育等提前批及对口、专升本)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如果生源不足,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不超过20分。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文/晚报首席记者 贾若晨 图/晚报首席记者 魏文慧
来源: 商丘教育网 编辑: stephe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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