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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定高中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阅读: 594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3/1 1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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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本市将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昨天,市财政局透露,今年本市将教育资助政策扩大到高中阶段。
  财政部门表示,2011年本市将教育资助政策扩大到高中阶段,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将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保障范围。 
  据介绍,国家助学金标准分甲、乙、丙三个等级,补助标准分别为200元/生·月、120元/生·月、60元/生·月。本市今年对享受甲等助学金的学生免交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对享受乙、丙等学生减免50%的学费,住宿生减免50%的住宿费。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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