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编号014
【学习目标】识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构成体系以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结合具体事例,了解人大代表的职权以及应当履行的职责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人民是如何当家作主的。
【教学重点】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代表的有关知识。
【教学难点】人民代表 大会的职权与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5.1新知预学案
一.自主预习提纲
1.我国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方式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 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 )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职权: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4)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设立目的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它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
(3)与全国人大关系:一起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4.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产生方式和任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