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评分原则
1.“多种答案”原则
在一些开放性试题中,答案可能不是唯一的,合理的均得分;有错误的,根据错误的性质,参照评分参考中相应的规定评分。
2.“倒扣分”原则
一个答案,经常有考生由于没有足够的把握,写出一对一错,或二对一错,或一对多错的答案。这种情况反映考生抱有某种程度的投机心理,把多个可能的答案全部写出,让评卷教师做出选择。阅卷一直坚持凡是出现多个答案的情况时,只要有错误的,均要倒扣分,但不出现负分的原则。
3.“易于辨别,修正清楚”原则
凡是辨别不清的,皆为“0”分。所以答题时,首先不能过分潦草,字不一定很漂亮,但须十分清晰,易于辨认。辨别不清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是学生在修改答案时,改动不够坚决,如由A改成B,由B又改成D,中间修改不清楚难以辨认;其二是不排除考生有投机心理,让评卷老师去猜。另外有些学生开始答卷(题)时,没有把握,用铅笔答题,而没有用0.5 mm黑色签字笔,最后也没用签字笔重新圈定,导致扫描时图像不够清晰,造成重大失分。
4.化学用语的规范化给分原则——有错就扣。
5.简答题的要点化给分原则——有点就给。
6.“见空给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