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001 时间:2014-01-24 主编:杨晓黄玉娇 审核:武俊爱 班级: 姓名:
第一课 第一框 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学习目标】
1.了解国家的产生、含义、本质、类型以及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观点;国体的含义和我国国体的含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2.识记和理解民主与专政的关系;我国民主的特性;我国的民主和专政的关系。
3.从民主的真实性和广泛性说明我国的国家性质及其特点。
【学习重点】1、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
【学习难点】1、国家的含义 2、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自学探究】
一、广泛、真实的民主
1.国家
(1)国家的产生: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 的产物和表现。
(2)国家的本质:国家是 ,
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3)国家性质:又称国体。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是由
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
领导的,以 为基础的 社会主义国家。”
(4)国家类型:根据国家性质,迄今为止,国家有奴隶制国家、 、
和 。
2.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