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摔婴案
当媒体开始定义此前闹市中的摔童举动为“随机的暴怒”时,我不知道,接踵发生的河南林州民警摔婴案又将领受怎样的谴责。8月17日晚,记者从林州市委宣传部获悉,近日媒体报道的林州市摔婴民警郭增喜,已于当晚十时许被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刑拘。今年7月,这位从警近三十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七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酿成重伤。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只遭到禁闭十五天的警务纪律处罚。
一位从警近三十年的民警竟然在酒后暴摔女婴,此刻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与信任。一个残暴的警察,只会让围观者产生一系列“坏的联想”。缘于日常的冷血,人们会反问,他办案能文明执法不刑讯逼供吗?明显的故意伤害,惩处却是轻飘飘的禁闭,人们会反问,这是否涉嫌部门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