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活与哲学
生活与哲学——一般考查原理及方法论,即“哲学观点”与“哲学措施”。命题思路:中观或微观。
1.物质决定意识。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主观符合客观。
2.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要重视意识的作用、精神的力量,树立正确意识,克服错误意识。
3.规律是普遍的、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要求必须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实事求是。
4.人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结合。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要重视实践的作用。
2.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作用。正确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起促进作用。
3.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最基本的属性是客观性,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1.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1)联系具有普遍性,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2)联系是客观的。要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根据已有的联系建立新联系。
(3)联系是多样的、有条件的,要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4)整体和部分是辩证统一的,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要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最优目标。
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到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因此要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5)系统优化的方法要求我们用综合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事物。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注意遵循系统内部结构的有序性,注重系统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
2.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1)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坚持创新精神。
(2)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因此我们既要看到前途是光明的,对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勇敢地接受挫折与考验。
(3)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既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又要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4)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要正确对待矛盾,解决矛盾,促进事物的发展。
(5)事物的发展是内因和外因的统一。既要重视内因,又不能忽视外因,要把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
3. 矛盾分析的方法(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
(1)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因此要用一分为二(全面观、两点论、两分法)的观点看问题。
(2)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