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是2014年高考语文《考试说明》对本考点的能力要求,能力层级为E级。
语言表达“简明”主要包括“简”和“明”两个方面:“简”即“简练”,就是话语力求简洁,不重复啰嗦,不说多余的话,它反映了量的要求;“明”即“明晰”,就是把意思表达清楚,使对方准确理解其含意,它反映了质的要求。“简明”指能够删掉多余的语句,消除歧义。“连贯”指语句之间的顺序合理,注意前后照应和衔接。句子条理清晰,主次分明,文气流畅,音调和谐,逻辑性强。“得体”即适合语言环境(主要是外部语境,包括语言交际时的各种条件,如场合、对象、话题、表达方式、情景等),用语恰如其分(谦敬合体、分寸合理等)。
语言表达“准确”,指语言表达确切恰当,无语义错误、歧义、用词不当或句式错误等;“鲜明”指语言表达明白晓畅,易于理解,能运用有助于语意鲜明的表达方式、修辞手法,能发现语意不鲜明的问题并加以调整;“生动”指语言表达要有感染力,具体说来,即句式灵活,善用修辞并追求用词的生动性。
本考点主要考查两个方面:一是语言知识积累方面,懂得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的基本要求;二是语言应用能力方面,能够在所提供的语言环境中按照要求进行语言表达,涉及语法、修辞等知识点。后者是考查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