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表达的“准确、鲜明、生动,简明、连贯、得体”主要考查推敲、锤炼语言的能力。它们既是语言表达的要求,也是语言表达的效果。“准确”是指运用词语、选择句式、选择语气等方面完全符合表达的目的;“鲜明”是指色彩(感情色彩、事物的形象色彩)分明,观点明确而不含糊;“生动”是指描绘或表达具体形象可感。“简明”指能够删除冗余信息,消除歧义;“连贯”指能够调整语句之间的顺序,做到前后衔接和照应;“得体”指能够恰当使用语言,符合语境和语体的要求。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新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