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北京律师董正伟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据悉,在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污染数据至今未公开。
时事评论观点:如何看待申请公开信息“国家机密化”?
莫要让“国家”包揽责任,以“机密”逃避追责:
任何资料是否能成为国家机密,关键在于其公开与否是否会影响到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是否会对人民权益与幸福造成侵害,而不是将事件的敏感程度作为是否公开资料的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应当主动公开。因而,关乎人民健康与国家社会发展的土地污染信息不仅不是国家机密,反而应该及早公开,令政府与社会大众及早认识到我国土地污染实情,从而切实抓政策,促环保,有的方矢。而认为公布污染数据会引起公众心理恐慌,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以PM2.5数据从秘密到公开为例,公众坦然接受,并且推动了空气清洁的相关政策的出台。因而,环保部门的做法有以让“国家”包揽责任的嫌疑,以“机密”逃避民间追责,更让人对是否包庇相关“污染大户”浮想联翩,影响社会信任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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