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的职能
1、我国政府的性质: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重要提示】: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构成我国的政府。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担负着四个方面的职能:
【重要提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第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政府担负着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惩治犯罪分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第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第三,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职能。一方面,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引导人民抵制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全体人民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弘扬和培育民主精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另一方面,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提高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