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签字
1945年6月26日早上,与会50个国家的153名代表在旧金山 退伍军人礼堂举行联合国制宪大会最庄重的议程——在《宪章》上签字。按照国际惯例,签字国应按国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阿根廷理应排在最先,然而,由于它很晚才对德、意、日法西斯轴心国宣战,而中国却是最早起来同侵略者进行战争的国家,制宪大会决定,中国代表第一个签字。接下去是苏联、英国和法国,然后是其他国家的代表团依英文字母的顺序签字。作为东道主,美国最后一个签字。由于国家很多,这一签字仪式竟进行了8个小时。
当时,中国代表团由10人组成(首席代表是国民党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中共派出的代表是董必武)。为表示对签字的重视,8名签字代表(宋子文和胡适因故未参加签字仪式)按签字顺序在桌后站立成半圆形,每位代表签字完毕后即返回原处肃立。而签字使用的工具,是专门从唐人街订购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笔、墨、砚等中国文具。
(1)中国为什么是《联合国宪章》的第一个签字国?
(2)《联合国宪章》倡导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