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国政体的特点
1.半总统制半议会制
在法国政体中,总统处于很高的地位,权力很大,但是总统权力受到一些结构性因素的限制。
⑴尽管总统任命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但宪法规定政府应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限制政府的行为或追究政府的政治责任,从而使总统权力大打折扣。
⑵议会对总统有直接和间接的监督权。
⑶总统的重要文件、命令要有总理副署。
这些限制使总统的实际权力受到很大制约,因此人们把法国称为“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2.左右共治
法国“左右共治”现象出现的原因是总统和总理权力来源不同。总统由选民直接选出,议会无法制约选民。总理虽由总统直接任命,但总理要对议会负责。因此总统任命总理时,必须接受议会多数党推举的总理候选人,否则总理领导的政府就无法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