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1、识记目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原则
2、能力目标:理解“法无禁止即自由”,明确法律与自由的关系。初步了解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3、情感目标:使学生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知道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和义务,培养学生参加政治生活的意识。提高学生依法履行义务的意识,培养学生的“国家意识”。
教学重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教学难点: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教学设计 :
导入新课
同学们,从上节课的学习中,我们已经知道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对大多数劳动人民的民主,和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广大的劳动人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这节课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老百姓到底能享有什么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