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标准】:
3.7 了解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二、【新课教学】:
(一)、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1、历史上的邦联制:
(1)、构成单位及其与邦联的关系
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国家,宪法规定联邦和州分权。但是,美国历史上曾经在一个短暂时期内实行过邦联制。
北美独立战争结束后,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例》,美国实行邦联制。美利坚合众国由13个州组成,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仅仅是州之间的联合体,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
(2)、特点
①邦联国会的组成及代表性质
②中央与各州的权力分配
当时,作为邦联政府唯一机构的邦联国会,由各州代表组成。各州代表相当于独立的各州派出的大使。国家真正的权力在各州,中央的权力很软弱,对各州的公民没有直接管辖权,邦联国会颁发的任何法令须得到州政府同意后,才能对该州人民产生约束力。
(3)、弱点:
①政治上——松散的联盟;
最根本的弱点是,邦联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只是各州之间的松散联盟。
②经济上——税收贸易自由,邦联政府经费摊派权在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