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资料
2008年7月30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2008年8月15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至此,我国义务教育的百年梦想终于成为现实。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举措,是我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新的起点。
二、角度分析:
(一)经济学角度
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重视科技和教育,这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2.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国务院决定在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国家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统筹规划,调节资源配置的体现,有利于促进教育事业特别是农村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