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被继承人、继承人、遗产和继承权。
被继承人
|
继承关系中的死者
|
继承人
|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
遗产
|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
继承权
|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
(3)继承制度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4)继承遗产和清偿责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在其死亡后,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特殊的第一顺序: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