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1)依据:我国有多种宗教。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虽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大,但绝对数字不小。
(2)内容: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2.全面完整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1)包括两个方面,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2)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判一判]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
(3)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判一判] 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就是鼓励和支持公民信教。 (×)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这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4.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5.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防止一个误解:认为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
(2)做到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