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的联邦制
1.从邦联制到联邦制:
(1)美国历史上曾实行过邦联制。
(2)邦联制的特点:
①邦联国会是邦联政府唯一机构,由各州代表组成。
②国家真正的权力在各州,邦联政府的权力弱小。
(3)邦联制转为联邦制:
①原因:邦联制期间,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军事威胁等问题。
②标志: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2.美国联邦制的特点:
(1)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联邦宪法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分权的准则,关于州的权力,宪法没有具体规定。一般而言,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
(2)联邦与州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在联邦制下,联邦政府与州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都享有对人民的直接管辖权,相互之间不得任意干涉。
(3)联邦地位高于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