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一 古代中西方法律的比较
(1)法的观念的差异
①传统中国法的观念以“刑”为核心和内容,习惯把刑、律、法等同,认为法即刑。
②西方法的观念以权利为轴心,这是因为古希腊、罗马的法肇始于平民与贵族的冲突。这种法带有国家强制力和镇压的职能,但它也是确定和保护社会不同阶层权利的手段。
(2)法的施行对象差异
中国古代往往将法律施行于被统治者,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古代西方法律对国家公职人员也适用,如“陶片放逐法”。
(3)法律文化所体现的性质差异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种公法文化,法律条文是以维护国家统治为主。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上是私法文化,民法和商法发达。
(4)伦理化与宗教性的差异
①中国古代法律在西汉后逐渐为儒家伦理所控制,至隋唐终使法律完全伦理化,一直到清代。法律成为一种道德化的法律,法律成为道德的工具,道德成了法律的灵魂。这使法律丧失了独立性,也从根本上阻碍了它向现代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