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筹备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1949年9月21日,在北平召开,会议决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毛泽东为主席。
(2)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49年10月1日召开,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
2.成立
(1)标志:1949年10月1日的开国大典。
(2)历史意义
①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压迫和剥削中国各族人民的历史。
②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了前提条件。
③中华民族开始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历史进入新纪元。
二、人民政权的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