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应“不昧”
有这样一件事:有位女青年拾到一块梅花牌手表,当失主带着酬谢的礼物和表场信来认领时,她却拒绝归还,并说:“手表是我拾来的,不是偷来抢来的,不还不犯法。”
乍一听,此话好像很有道理,不偷不抢,是不犯法呀。可仔细一想,就会发现这位女青年的行为和言论全错了。
拾金不昧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理想的“大同世界”就是一个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社会。《后汉书》中曾记载“乐羊子妻”的故事,说羊子曾在走路时,拾到别人丢失的一块金子,回家后交给妻子,妻子生气地说:“有志气的人,连盗泉的水都不喝,廉洁的人不接受带侮辱性的施舍,何况拾到别人丢失的东西,因为要占小利而污辱自己的品行昵?”古人尚且知道拾金不昧,作为当今社会的青年人,怎么可以拾到手表不还,让小利来玷污自已的品行呢?
拾金不昧,作为一种社会的道德风尚,是崇高的,值得推崇的,它既体现一个人的思想素质,也能反映一个国家的道德水准、精神风貌。我们从新闻媒介中常常看到许多外国游人因为遗失的物品或金钱能失而复得,对我们中国大加赞赏,提高了我们国家在世界上的声望,这难道不应该归功于那些拾金不昧者吗?作为新时代的一个青年,应该追求一种崇高的精神,怎么可以因为小利而抛弃了社会公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