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的成立
1.准备: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
(1)主要任务: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
(2)主要内容: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或施政纲领的作用。
2.成立:开国大典
3.新政权的特点: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4.历史意义:(1)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2)中国进入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时代。(3)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二、建国初期的民主政治建设(一部宪法三大制度)
(一)颁布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目的:为了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
2.内容:确立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与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并将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
3.特点: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