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
1.初步确立
(1)背景: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中国共产党团结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筹建新中国。
(2)标志: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①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②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正式形成: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
(1)性质转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
(2)主要职能: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
3.发展新阶段
(1)表现: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组成了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影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