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副中心城市”通常指在一省范围内,距离省会城市150公里以上、可以被赋予带动周边区域发展重任的大城市,主要是为了解决省会城市位置较偏而又一城独大的问题。由于湖北地域上东窄西宽,而省会武汉又偏于鄂东,客观上需要在鄂西北、鄂西南确立“省域副中心城市”作为省会武汉的“二传手”。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明确将襄阳、宜昌定位为“省域副中心城市”。据此完成1~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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