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入新课
公元前399年的一天,格拉底被古希腊500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罪名是不敬神明和腐化雅典青年。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但是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当时的雅典死刑犯并不一定会死,至少还存在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和自请流放。苏格拉底本身是可以免刑的,但是他却拒绝了法庭的开释,他的朋友们也在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但也被他拒绝了。
二、写作背景
苏格拉底(前469一前399),古希腊哲学家。公元前399年,雅典法庭以“不敬神明”的罪名判处哲学家苏格拉底死刑。判决执行前夕,苏格拉底的朋友格黎东潜入监狱,试图劝说他越狱逃跑。苏格拉底不赞同逃跑,他针对格黎东的建议,提出了“正道”“道义”“道理”“正当”等一系列他所坚守的“正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