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89年日本宪法——确立近代天皇制
1.背景
(1)明治维新期间,农民负担沉重,发动暴动。
(2)以中小资产阶级和地主为主体掀起“自由民权运动”。
(3)1885年,日本实行内阁制,伊藤博文出任日本政府第一任内阁首相。
2.目的:缓和矛盾,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3.颁布:1889年,明治政府以天皇名义颁布钦定的《大日本帝国宪法》。
4.内容
(1)实行君主立宪,但又宣称“天皇神圣不可侵犯”。
(2)日本国民称臣民,他们享有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3)议会分为贵族院和众议院,但权力有限。
(4)设立内阁和枢密院,内阁是行政机关,只对天皇负责;枢密院实际上成为国家最高决策机关。
5.评价
(1)进步性
①承认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参政权,形式上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
②标志着日本天皇制地主资产阶级联合专政的统治秩序基本确立,巩固了日本近代天皇制度。
(2)局限性:具有浓厚的封建性,国家主权为天皇所掌握。
[归纳总结] 1889年日本宪法的制定是明治维新政治改革的发展,它顺应了日本历史发展潮流,推动了社会进步,一定程度上加快了日本民主政治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其局限性,国家主权不属于人民,依然掌握在天皇手里,具有深厚的封建性。
二、崛起为东方强国——改革的积极影响
1.原因:明治政府推行改革,发展资本主义。
2.时间:19世纪90年代初,日本成为亚洲资本主义经济最发达的国家。
3.表现
(1)经济上
①19世纪90年代初,日本已经初步实现了资本主义工业化。
②以钢铁和机器制造业为代表的重工业迅速发展。
(2)军事上:建立了一支现代化的军队。
(3)国际地位上:20世纪初,完全废除了不平等条约,获得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并逐步成为帝国主义列强的一员。
[拓展点拨] 明治维新是近代日本历史的转折点,日本明治维新成为亚洲地区国家摆脱民族危机、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一个典型,对亚洲其他国家影响较大,其中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就对其进行效仿,开始了“走日本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