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地称自己籍贯为“越人”,逐渐让位为“会稽郡人”,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
A. 分封制    B. 宗法制    C. 郡县制    D. 三省六部
【答案】C
【解析】
试题分析:“越人” 一词来源于分封制,即“越国地区人”; “会稽郡”是郡县制度下地方的一个行政单位。“越人”,逐渐让位为“会稽郡人”,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郡县制的实行。B项宗法制度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D项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的政治制度。故选C。
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点评: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异同:
    
        
            | 
 
 | 分封制
 
 | 郡县制
 
 | 
        
            | 不
 同
 点
 
 
 | 时 代
 
 | 奴隶社会
 
 | 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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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中央关系
 
 
 | 被分封的诸侯,有一定的独立性,封位世袭
 
 | 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郡守县令皇帝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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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响
 
 | 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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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划分标准
 
 
 | 与宗法制相联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 在国家大一统条件下实行的,按地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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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点
 
 | 目的
 
 | 都是为了巩固王权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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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质
 
 | 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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