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一 联合国的成立
1.酝酿与筹划
(1)1941年6月,英、法、加、澳等国签署《联盟国宣言》,开始了反法西斯的合作。
(2)1941年8月,美、英两国首脑举行会晤,签署《大西洋宪章》,提出建立一个“广泛而永久的普遍安全制度”。
(3)1942年1月,美、苏、英、中等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第一次采用“联合国家”名称。
(4)1943年10月,美、苏、英、中四国代表签署《莫斯科普遍安全宣言》,提出建立一个普遍性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5)1945年8-10月,美、苏、英、中四国代表讨论并签署了《关于建立普遍性国际组织的建议案》,建议未来的国际组织定名为“联合国”,提出了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内容,规定建立安全理事会,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
(6)1945年2月,雅尔塔会议决定,邀请《联合国家宣言》签字国在旧金山举行会议,制定联合国宪章。
2.成立
1945年4月25日,联合国家国际组织会议在旧金山开幕,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开始生效,标志着联合国宣告正式成立。
3.宗旨
(1)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2)发展各国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和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以增加普遍和平。
(3)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
(4)作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到上述目的。
4.机构
联合国大会、安全理事会、秘书处等六大机构,其中安全理事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