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轻美国的窘境
1.邦联体制的确立
1781年,第二届大陆会议制定的《邦联条例》生效,美国的邦联体制确立。
2.邦联危机
(1)政治上:邦联只是由13个州结成的松散联盟,邦联议会只是各州的协调机关,没有实权。
(2)经济上:邦联政府无权制定统一关税,无力保护本国工业和美国商人的海外利益等。
(3)国家安全上:邦联因无权维持常备军,无力抵御外来威胁和镇压人民斗争。
3.解决之策:强化中央政府的权力,制定一部完备的宪法。
二、制约权力、平衡利益的宪法
1.颁布
1787年9月,在费城召开的制宪会议通过了联邦宪法。
2.内容
(1)确立了美国的联邦体制:联邦政府(即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①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其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对宪法负责,对立法有否决权。
②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③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拥有最高司法权。
3.特点
宪法在权力结构中突出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即行政、立法、司法三项大权相互制约和牵制。
4.评价
(1)局限性: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