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荣革命”
1.背景
(1)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联合起来,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统治,克伦威尔建立独裁统治。
(2)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受到直接威胁。
2.过程:1688年11月,荷兰执政威廉三世应议会之邀,继承英国王位,结束了复辟王朝的统治。
3.影响:为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奠定政治基础。
二、限制王权的法案
1.《权利法案》
(1)时间:1689年颁布。
(2)内容: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必须定期召开议会等。
2.《王位继承法》
(1)时间:1701年颁布。
(2)内容:进一步限制王权,把包括王位继承和任命法官等重大问题的决定权都掌握在议会手里。
3.意义:国家的实际权力逐渐转移到议会手中,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从而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础。
三、小密室的演变
1.历程
(1)“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2)汉诺威王朝时期,乔治一世不愿参加内阁会议,并发展成惯例。
(3)1721年,沃波尔开创了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任首相并组建内阁的先例。
(4)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得以完善。
2.结果:议会取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控制权,国王“统而不治”,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
3.影响:英国成为典型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