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罗马的地位
(1)是古希腊文明的正统继承者和西方古典文明新的开拓者。
(2)以蕞尔小邦发展为雄霸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
(3)制定出古代世界最为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为丰富和发展西方古代政治文明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2.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原因
①平民和贵族斗争的结果。
②贵族维护其统治的需要。
(2)习惯法
①时间: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
②弊端:贵族垄断了立法权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广大平民对此强烈不满。
(3)《十二铜表法》
①原因: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结果。
②制定:元老院成立立法委员会,于公元前449年颁布。
③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④评价
局限性
|
它是以往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其中掺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
进步性
|
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是罗马成文法发展史的起点
|
[易误警示] 《十二铜表法》≠罗马平民的法律
《十二铜表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贵族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但实质还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它只是抑制了奴隶主贵族专横和对法律的随意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