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令出一
1.创立
秦始皇确立了“皇帝”制度, 为历代王朝所继承。
2.特征
皇帝地位独尊,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
3.影响
(1)皇权具有独断性、随意性的特点,影响着封建国家政治决策的合理性。
(2)官僚体制贯穿了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的基本原则,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
[名师指津] 秦朝以后的历朝,继承了秦朝开创的君主专制制度。君主专制制度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小农经济的稳定决定了君主专制制度为后世历朝所继承。
二、君权和相权
1.矛盾:“相”是帝王的政治助手,在执政过程中,帝相之间难免发生矛盾。
2.限制相权
(1)措施
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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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时期,与以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形成。“中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构成,在宫廷之内对重要政事先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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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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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②门下省还设政事堂,相权有所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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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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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设中书门下,长官职务相当于宰相
②为分散相权,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设枢密院,管军事;设三司以总理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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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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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设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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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影响:有利于防范宰相擅权;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加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