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交政策和原则
1.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2.政策
“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的外交政策。
3.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内容: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2)意义: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它超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
二、成就
1.新中国成立一周年时,已同苏联等17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2.与印度、缅甸等国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标志着新中国外交政策的成熟。
3.1954年,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
4.1955年,在万隆会议上,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亚非国家的团结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