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和制度的确立
1.民主共和制的概念
(1)民主共和是组合概念。民主即主权在民,一般由公民选出的代表掌握国家政权,即代议制民主。共和即最高权力由多人共同行使,实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2)民主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体形式。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驶,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2.确立背景
(1)1781年,美国打败英国殖民军队。两年后,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2)美国实行邦联体制,各州权力很大,导致商品流通不畅,社会动荡加剧。
3.确立标志——1787年宪法
(1)联邦制度:
①职权:联邦政府拥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大权。各州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治权。
②特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
(2)共和制度:
①权力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