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自主外交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方针政策
(1)方针:新中国成立后,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2)三大政策:实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的外交政策。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内容:20世纪50年代,在积极发展同邻近国家和新兴民族独立的国家的友好关系中,中国与印度、缅甸等国共同倡导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意义:标志着新中国外交的成熟。超越了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差异,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原则。
2.外交成就
(1)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年,与苏联等17国建立外交关系,打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封锁。
(2)日内瓦会议:1954年新中国第一次以世界五大国之一的身份参加日内瓦国际会议,在会上起了积极作用,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声誉。
(3)亚非会议:1955年参加在万隆举行亚非国际会议。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代表团,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推动会议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达成了十项原则,促进了亚非国家的团结和合作。亚非会议后,中国与更多的亚非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概念辨析 建国初期的三大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