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警示]
不能认为“光荣革命”是英国革命保守和不彻底的表现。虽然它是“资产阶级向其他阶级妥协的结果”,但这是由资产阶级的力量不足以完全清除封建势力所决定的,这个结果是符合英国国情的。
2.《权利法案》
(1)颁布:1689年10月,《权利宣言》经议会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
(2)内容:①以明确的法律形式,限制国王的权力,君主的权力由法律赋予,并受到法律的严格制约;②议会掌握了制定法律和决定重大经济政策的权力。
(3)意义:①议会的权力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逐渐成为一个“统而不治”的虚君。②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
[易混易错]
(1)“光荣革命”只是为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提供了政治前提,但不是其确立的标志;《权利法案》的颁布,使国王的权力受到了法律的制约,成为君主立宪制确立的标志。
(2)《权利法案》并没有最终确立君主立宪制,英王仍有较大的行政权,可以领导政府和内阁,但受到议会的制约。后来,随着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英王才开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君主立宪制最终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