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教育的兴办
1.教育方针
(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新中国的文化教育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
(2)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将新中国教育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性质确定下来。
(3)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2.具体实施
(1)刘少奇倡导“两种教育制度”和“两种劳动制度”。
(2)改革办学体制,采取多种形式办学。
(3)新建一批多科性工业大学和多种专门学院。
(4)充实和新建了一些紧缺学科和新的专业。
3.成就及意义
(1)成就:到1965年,中国教育事业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
(2)意义:奠定了共和国教育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国家经济建设的新生骨干力量。
判断正误
(1)新中国的文化教育就是识字教育和扫盲教育。( ×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教育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国家经济建设的新生骨干力量。( √ )
二、“文化大革命”中的“教育革命”
1.主要表现
(1)上山下乡:各地大中学校“停课闹革命”。1968年经毛泽东批示,全国掀起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2)“教育革命”:各地开展创办“七·二一工人大学”,各级学校实行所谓“开门办学”,建立校外学工、学农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