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井田制
(1)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
(2)国王层层分封土地,受封者世代享用,但不得转让与买卖。
(3)庶民和奴隶集体耕种,劳动产品归奴隶主所有。
3.封建社会——封建土地私有制
(1)原因:生产力的发展是根本原因;各国变法承认土地私有是直接原因;战争频繁加速其形成。
(2)形成:春秋时期,鲁国等诸侯国的税制改革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
(3)弊端:土地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