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
1.废除丞相
(1)原因:明太祖认为丞相权势过重,妨碍了皇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社会动荡。
(2)措施:1380年,明太祖诛杀胡惟庸,裁撤中书省和丞相,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
(3)影响:秦以来一直实行的宰相制度宣告废除;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
2.设立内阁
(1)原因:废除丞相后,全国重大政务都由明太祖决断,政务繁多。
(2)演变
①奠基: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作为侍从顾问。
②确立:明成祖时选拔翰林院官员,入值文渊阁,开始参与机密事务的决策,“内阁”正式确立。
③发展:明宣宗时,大学士有了替皇帝起草批答大臣奏章的票拟权。
④全盛:明神宗时,张居正任首辅,大权尽归内阁,六部几乎变成内阁的下属机构。
(3)评价: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内阁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
3.颁布《大明律》
(1)特征:严惩直接危害封建君主统治的行为;增加经济立法内容;严惩贪赃枉法。
(2)原因:封建制度渐趋衰落,君主专制进一步加强;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清朝
1.设立军机处
(1)背景
①清初,仿照明朝制度,设内阁,置六部。
②军国机要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定夺。
③康熙帝时,为扩大皇权,在宫内设南书房。
(2)设立
①目的:适应办理西北军务的需要,防止泄露军事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