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8日讯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以下为公报全文。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