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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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城市的社会救助
陈国灿
中国古代的社会救助在很长时期里主要局限于官方主导的赈灾救荒和民间宗族的内部互助,两者均以乡村地区为重点,多属于对特定对象的临时性、应急性举措。进入宋代,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城市社会救助日趋活跃,不仅打破了原有的救助格局,而且引发传统救助结构与模式的一系列变革,主要包括突破了荒政模式的城市官方救助体制以及超越宗族视野的城市民间救助。民间救助是宋代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随着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和市民社会意识的不断增强而兴起的。
从救助活动主体来看,参与城市民间救助的涉及工商业者、官僚士人、佛道人员等众多社会群体。其中,官僚士人大多本着传统儒学所倡导的仁义思想和社会理想,将参与社会救助活动视为仁义的实践与推广。佛道人员均倡导慈善和救济思想,以此作为宗教修行的一种形式。事实上,当时官方创办的各种城市救助机构,有不少是交由佛道人员具体运作和管理的。相对而言,作为市民阶层主体的工商群体最值得关注。他们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各种社会救助,固然与传统施恩思想和官方政策鼓励有关,但更主要的是出于社会责任和义务意识。时人吴自牧《梦粱录》对南宋临安城富室的救济活动有具体介绍,其中提到,不少富室事先沿门察看穷困之家,到夜里“以碎金银或钱会插于门缝,以周其苦,俾侵晨展开户得之,如自天降”。这种救助行为显然已超越名利层面,而是基于社会责任意识的自觉举动。
从救助活动形态来看,城市民间救助主要有街区救助和同业救助两种类型。街区救助是在一定街区范围内的救助活动,其特点是救助对象的不确定性和救助活动的开放性。如时人龚明之《中吴纪闻》记载,北宋后期苏州城巨富朱冲常广施钱财以济街区贫疾之人,“每遇春夏之交,即出钱米药物,募医官数人,巡门问贫者之疾,从而赒之”。周密《武林旧事》也说,南宋临安城的工商富室往往对所在街区的贫乏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