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9分)
诗歌是生活的审美超越
新世纪开始以来的诗歌界一直是比较沉寂的。然而,“裸体诗朗诵”等事件的发生打破了诗歌界持续已久的沉寂状态,引发了人们对现代诗命运的又一次思考:诗歌的本质到底是什么?
古人云:“诗言志。”就是说,诗歌是表达人们的内心情感的。诗歌中蕴含的内心情感绝不是诗人的任意发挥,而是从现实生活中得来的。尽管人们可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而对诗歌的本质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只要是真正的诗人,他就无法拒绝现实生活在诗歌情绪生成中的决定意义。
虽然现实生活是诗歌情绪产生的基础,但这并不是说只要生活着就会有新的诗歌情绪产生。诗人的生活范围不应当只局限在个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面向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普通大众生活在一起,进入到他们的精神世界里去。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生活与艺术是统一的,诗歌的情绪蕴藏在深厚的生活土壤中。诗人应当经常地问自己:“我被生活感动过吗?”如果生活感动了诗人,这表明诗人是在以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生活着,是在真正体验着普通大众的人生。只有生活在感动的世界里,诗人所获得的诗歌情绪才是真诚的,包含了人类普遍的精神追求,而不至于纯粹是一种封闭孤独的自我情绪的宣泄。
在现实生活中产生的情绪和感受并不能全部进入到诗歌的创作中。因为,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种审美选择的过程,是一种情绪升华的过程。诗歌的创作需要饱满的情感。没有丰富的情感就不会产生优美的诗篇。然而,进入诗歌中的情感必须是以真善美为核心的,诗人要在真善美的表达中“给人以力量,给人以希望,给人以美好的感受”。郭沫若、艾青、穆旦等现代诗人的诗歌之所以能够感动读者,就是因为他们作品中的情绪和感受是经过了诗人的审美超越的。这样说,并不是意味着个人的生存感受就没有价值。相反,那些在与普通大众相互交融的生活中产生的情绪体验往往是最接近真善美的,是最具有人文情怀和精神深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