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特区的创办
1.创办
(1)1980年,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成为我国第一批经济特区。
(2)1988年,中国设立海南省,划出海南岛设置海南经济特区。
2.特点
(1)有较大的经济管理权限。
(2)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
(3)实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导的多元化经济所有制形式,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
(4)对外商投资给予优惠和方便。
3.影响
(1)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成为全国排头兵。
(2)对沿海地区实行外向型经济战略,具有探索和示范作用。
(3)特区的改革,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