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经济生活》关于税收知识时,有的同学认为中学生在校读书,与纳税无关。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虽然就中学生整体而言,还处于求学阶段,没有正常的固定收入,但并不排出有极少数中学生利用课余或者寒暑假的期间,从各种渠道取得某些临时性收入的可能性。只要这些收入的数额达到国家规定的起征点,就同样应该交纳一定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财产租赁所得;个人财产转让所得等也应纳税。如果某个中学生在某种情况下继承了一定的财产(如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房屋等)并用以进行赢利,同样也会面临纳税的问题。因为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并未从年龄上排除中学生或未成年人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