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民、史良冒酷暑起草《政协组织法》
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下设的六个工作小组于1949年6月18日各自举行了第一次小组全体会议。根据新政协筹备会的安排,由第二小组负责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由第四小组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二小组组长为谭平山,副组长为周新民。组员有林伯渠、李德全、符定一、史良、叶圣陶、沈兹九等21人,秘书为陈昭。在6月18日举行的小组会议上,第二小组讨论了本组的工作。组员们就新政协的任务及其存续性交换了看法,最后推举谭平山、周新民、王绍鳌、叶圣陶、沈兹九等5人起草讨论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