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学中有许多守恒关系,如质量守恒、电子守恒、电荷守恒等。
1.质量守恒
①宏观表现:变化前后的质量相等
②微观表现:变化前后同种元素的原子个数相等
2.电子守恒
凡是有得失电子的化学过程都必须遵循得电子总数=失电子总数。
①在氧化-(或化合价降低总数)=还原剂失电子总数(或化合价升高总数)。
②在电解池中,通过阴、阳两极的电子数相等。
③在原电池中,通过正、负两极的电子数相等。
3.电荷守恒
①在电解质溶液中,由于整个溶液是电中性的,所以阴、阳离子所带的正、负电荷总量必须相等。
②在离子方程式中,反应物所带的正(或负)电荷总量与生成物所带正(或负)电荷总量相等。
以上各种守恒关系为我们解答复杂题目提供了一个简便的方法,利用守恒关系解题,可以不必纠缠过程的细节,只注意所涉及问题始态与终态之间的某种守恒关系,建立等式求解。这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思维方式在化学上的应用。
【例6】在一密闭烧瓶中注满NO2,25℃时建立下列平衡:
2NO2(气) N2O4(气)+56.8kJ
将烧瓶置于100℃水中,则下列各量中不会变化的是:
①颜色 ②平均分子量 ③密度 ④压强 ⑤反应热
解析 体系升温,平衡向逆反应方向移动。NO2增多,所以颜色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