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分) 黄晓芸于2000年被某宾馆录用为服务员,宾馆与黄晓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不经公司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黄晓芸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所以虽然对该条款不认可,但还是与宾馆签订了该劳动合同。2003年黄晓芸与男友结婚,并于次年怀了身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与黄晓芸的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通知书写道:“鉴于合同乙方黄晓芸违约,甲方通知乙方,决定从即日起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乙方应在本月内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领取当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