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权利法案》的制定
(1)背景:1688年“光荣革命”,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完成;为了保障资产阶级的利益。
(2)时间: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的(国王的权力受到议会的限制)。
(3)内容: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等。不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止法律、征税,无权拥有常备军;议会定期召开,议员活动自由。
(4)影响:标志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2.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英国第一任内阁首相:沃波尔)
(1)背景:随着君主立宪制的发展,18世纪前期议会制开始形成。(2)责任内阁制是英国政治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3)产生程序:下议院议员由选民普选直接选举产生,由国王任命在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为首相,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名单,送交过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内阁,即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对议会或首相负责。首相手中握有行政和立法大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3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1)国王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2)与会成为国家权力中心;(3)责任内阁制